根据公安部相关文件规定,公民的客籍应当是祖父(外祖父)出生时的住所(户籍地);如祖父去世,填写祖父去世时的住址;如祖父未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填写祖父应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公民登记为客人后,祖父迁移户籍,则公民的客人登记不会改变。客居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永久居所或出生地称祖居或客居。原则上,客居一般来自父亲一些特殊情况下,来自母亲的线。住客是原来的住客。
具体客居地是指籍贯,是某一时期某一氏族祖先的永久居住地,即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永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有些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故乡的人,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故乡(即原国籍)作为客人。
客居是指一个人移居到某个地方之前的原客居地。住所地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籍贯或客属地,尤是经济发达地区和新中国成立后开始建设的一些新地方,近代以来发展较快的地方。很大一部分人的客籍地不是户籍地,这些人一般是在改革开放后或者中国计划经济时代根据当时的分布从地方迁移过来的,或者是近代迁移到新的地方的。